鞍民发〔2025〕10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我市社区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民发〔2025〕61号)



鞍山市民政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