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084号提案《“智慧照护,记忆新生”构建我市失智照护机构记忆空间新体系》的答复
    时间:2025-07-21 13:32:38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作者:点击: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智慧照护,记忆新生”构建我市失智照护机构记忆空间新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底,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中主要任务的第四条提出,“增加痴呆老年人照护服务供给。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相衔接的老年期痴呆照护服务模式,根据疾病不同阶段为痴呆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支持城乡社区建设相关照护设施,向痴呆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认知训练、紧急救援等照护服务。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中的痴呆老年人照护专区(单元),鼓励支持建设痴呆老年人专门照护机构。”以上工作内容均需要长期推进,且目前我省配套文件尚未出台,市民政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为后续落实《行动计划》打下基础。

    一、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019年以来,我市以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出台了《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管理和政策性文件,针对街道级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通过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相互辐射,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目前,建成街道级服务中心33个、乡镇级服务中心20个、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点114个、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服务站)265个,构建了“一纵多点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正在推进5个中心建设,争取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使街道(乡镇)级中心覆盖率达到80%。

    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深入拓展

    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相互融合,为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全市230多家养老服务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约,签约率达到100%。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高龄老人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体系,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与医保衔接,减轻失能老人护理负担。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完善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优化人才引进机制。与鞍山市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机构合作,开设与照护相关的专业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具备全面素养的照护专业人才。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率,确保服务规范化。加强从业人员培训,2024年投入71.4万元,对全市机构负责人、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等各层次的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12月还举办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活动,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以赛促优”的形式,进一步提升了护理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四、开展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

    出台《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引》,采取多种渠道宣传政策内容,让更多的老人和家庭了解政策,推进政策落地。培育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推进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开展。召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救助服务工作会议,指导县市区民政养老和救助职能部门理解文件精神,并出台本地区文件开展工作。已建立3818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台账,对台账中老年人失能情况完成初步摸排,并对摸排出的重度以上有意愿的失能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已安排符合条件23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