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多元化,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养老机构应加强多元化服务的探索”
一是建成街道级服务中心33个、乡镇级服务中心20个、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点114个、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服务站)265个,全面构建了“一纵多点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形成完整性、多样性、持续性、实效性、经济性的“5+N”养老服务政策机制,推动形成“三个互动”,即与机构互动,与社会组织互动、与企业互动。通过与机构互动,已有37家养老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服务,提供延伸服务1万人次,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达到27家,2024年发放补助共计348万元,累计惠及30万人次;通过与社会组织互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团体100余家,开展志愿服务5000余次;通过与企业互动,大力支持养老服务公司研发、制造、销售适老化设备,使老年人服务更加方便可及。三是完善社区养老载体,探索“物业+养老”模式,在北长甸等改造后小区试点利用物业用房改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适老化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三增一改”工程(增坡道、增扶手、增照明,改闲置车棚为助餐点)。
二、关于“坚持高保障底线,探索养老领域多元化服务供给”
一是2019年以来,我市以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出台《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管理和政策性文件,针对街道级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通过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相互辐射,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二是建成“鞍山市智慧养老大数据中心”,集成民政、卫健、医保数据,覆盖老年人口信息库、机构监管、补贴发放等功能。铁东区试点“一键呼叫”应急系统,为独居老人配发智能手环2.1万个;立山区搭建社区健康管理平台,连接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是对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对于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设置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床位运营、集中护理型床位、民办公助服务等补贴政策,全额承担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持续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培育了知津康养、祥颐园康养、青青河居家养老等一批养老服务品牌。
三、关于“坚持高质量服务,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能力”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联合13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二是优化人才引进机制。与鞍山市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机构合作,开设与照护相关的专业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年轻人学习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护理技能、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培养具备全面素养的照护专业人才。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率,确保服务规范化。三是执行入职奖补政策。联合4部门制定《关于调整完善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近年来,我市每年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2024年投入71.4万元,对全市机构负责人、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等各层次的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12月还举办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从近2000名养老护理员中,经过机构推荐、预赛选拔,最终确定11支代表队、共计66人参加决赛,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胜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及奖金。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以赛促优”的形式,进一步提升了护理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