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2号建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7-21 09:38:54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作者:点击:

    于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养老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养老机构老护理员数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具备专业技能的护理员更稀缺,导致部分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同时,护理员平均年龄偏大,年轻人从业意愿低,行业出现人才断层现象。

    1.制定相关政策。鞍山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调整完善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大学生入职养老机构补贴的相关政策。

    2.优化人才引进机制与鞍山市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机构合作,开设与照护相关的专业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年轻人学习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护理技能、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培养具备全面素养的照护专业人才。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率,确保服务规范化。

    3.执行入职奖补政策。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调整完善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4.开展职业竞赛。2024年鞍山市民政局举办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对参赛选手的业务能力、理论知识、实操经验等进行全面考核。今年,我市将延续去年护理员大赛亮点,改进不足,预计在下半年继续开展2025年护理员大赛。

    二、关于我市失能失智老人服务情况

    鞍山市60岁以上老年人为105.5万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失能老年人约12万人,失能老年人比例较高。我市公办养老机构41家,床位总数4197张,护理床位数2320张,入住失能失智老人1205人。民办养老机构194家,床位总数14390张,护理床位数7950张,入住失能失智老人4618人。针对失能老人服务,做出如下举措。

    1.增加特困供养机构。我市有4家以收住失能失智老人为主的特困供养机构,其中,市本级1家、海城市1家、台安县1家、岫岩县1家。立山区以争取上级资金正在建设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铁东区、铁西区已申请上级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开始建设。

    2.加强床位运营补贴。鞍山市对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床位运营补贴为每床每月125元,对收住城市分散特困及城市低保中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机构给予集中护理型床位补贴每床每月400元,积极对床位进行资金补贴。

    3.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对公办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后勤保障、扶手电梯、食堂、监控设备、建筑防水、外墙保温供暖、窗户墙体等基础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三、关于农村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现阶段我市农村养老机构数量较少,覆盖不足,服务内容单一,基本以生活照料为主,缺乏专业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社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各区已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内容逐渐拓展,从简单的家政服务向专业护理延伸。

    1.落实居家服务改革试点。2020—2024年,我市依托国家和省试点建设任务,初步建成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53个。

    2.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社区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建成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服务站)265个,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托老所”性质的互助式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依靠镇(区)及村“两委”、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完善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机制,及时更新完善三留守信息系统,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体系。

    3.加快“适老化改造”工程。我市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补助支持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高老人生活品质,为鞍山市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通过住宅、绿地、商业服务设施以及步行道、维修或增设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等适老化改造,不断推进优化养老托育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形成老旧小区养老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支持政策等。通过硬件空间挖潜、多元主体协同等一系列举措,不断补短板、增供给、优服务,织牢“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住有优居。

    四、关于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情况

    为养老机构中老人提供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相互融合,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1.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目前,全市共230家养老服务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约,签约率达到了100%,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保健咨询、中医养生等服务,全市1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房或老年病门诊,各级医疗机构均设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

    2.示范型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计划每个县(市)区打造一家医养结合示范型中心,并在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推广医养、康养服务。已建成蓝博医院和康乐养老院等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汤岗子温泉疗养院结合温泉和医疗资源,打造国际化康养基地,提供康复护理、老年病治疗等服务。

    3.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拓展。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老年人相关数据,提供信息管理、智能照护、补贴管理等服务,推动“互联网+养老”模式。

    五、积极推动“旅游+康养”特色发展模式

    鞍山市依托千山生态资源、汤岗子及海城温泉等优势,积极发展“旅游+康养”产业,打造温泉疗养、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等融合业态。

    1.医疗康复养老项目。由鞍山益仁康肛肠医院开发,项目集医疗、康复、养老于一体,推进了我市医疗康养项目的推进,受到广泛关注,并吸引了大量消费群体。

    2.汤岗子温泉与养老结合。在汤岗子温泉附近正筹备建设国际化养老院,配备老年护理中心、体育场馆、老年大学等设施,并结合温泉疗养资源,打造“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

    3.福寿缘养老院文旅活动。福寿缘养老院举办大型公益歌舞演出,并联合鞍钢总院医生现场义诊,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通过传唱院歌《养老院就是我的家》《大爱无疆》等表演形式,增强老人的归属感,营造家的氛围。

    六、关于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情况

    鞍山市户籍人口330.57万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05.5万人,占我市户籍总人口的31.9%,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5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2.6%。我市养老机构共230家,床位总数14390张,护理床位数7950张,难以满足老人入住养老院机构的需求。

    1.完善补贴机制。民办非营利机构可使用划拨土地,大力支持利用闲置资源,可享建设补贴400元/新增床/年,非营利机构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营利性机构行政收费减半。

    2.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让企业少跑路,缩短办证时间,推行养老机构“一照多址”登记制度,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3.引入社会资本。鞍山市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形成“公建民营、民办新建、闲置改造”的多元模式。

    七、加强养老机构市场监管和执法

    鞍山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和权益保障工作,通过多措并举规范行业秩序,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

    1.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我市持续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从养老机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能力评定,通过严格审查,评选出了一星、二星、三星养老机构,提升了我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推动了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2.规范合同与资金监管。推行《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中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相关内容。对付费模式严格监管,要求机构设立专用账户,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3.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常态化管理中,对养老机构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开展全覆盖检查,要求100%配备烟感报警器和灭火器材。严格核查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食材溯源记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养老机构证照资质、服务质量、安全记录等动态监管,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加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

    出台《鞍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明确智慧康养融合路径,将智慧康养纳入“数字鞍山”建设重点任务。将“智慧养老”项目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动数字社会普惠便捷。

    1.建成智慧养老平台建成“鞍山市智慧养老大数据中心”,集成民政、卫健、医保数据,覆盖老年人口信息库、机构监管、补贴发放等功能。铁东区试点“一键呼叫”应急系统,为独居老人配发智能手环2.1万个。立山区搭建社区健康管理平台,连接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智能设施覆盖提速。全市32家养老机构完成智能化改造,配备智能床垫、跌倒监测雷达等设备。政府补贴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安装智能烟感、水浸传感器等1.8万户。推广“家庭养老床位”项目,配置远程医疗终端3500套。

    3.医养数据互联突破。鞍钢总医院等3家三甲医院开通“线上老年病专区”,实现养老机构预约挂号、电子病历调阅。基层医疗机构为12.6万签约老人提供可穿戴设备健康数据追踪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管理覆盖率75%。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