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92号建议《关于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7-21 10:09:55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作者:点击:

    周玉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重点围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适老化改造工程,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高老年人防诈意识和能力,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主要做法

    1.落实居家服务改革试点。2020—2024年,我市依托国家和省试点建设任务,初步建成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53个。

    2.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社区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建成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服务站)265个,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托老所”性质的互助式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依靠镇(区)及村“两委”、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完善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机制,及时更新完善三留守信息系统,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体系。

    3.创建三级联动机制。创新建立“县统筹、乡落实、村协同”三级联动机制,配套完善财政补贴、人才培养等保障体系。建设运营县级智能养老服务平台,构建养老生态系统。通过试点实践,有效破解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形成“台安县”特色模式,为新时代县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3.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全市共230余家养老服务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约,签约率达到了100%,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部分老人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服务。

    4.加快“适老化改造”工程。我市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补助支持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2753户,今年将继续改造380户,持续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品质。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本地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定向培养本地农村青年。对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重点提升实操技能。落实岗位补贴与激励机制,对在农村养老服务一线工作的护理员、管理人员等,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定期开展优秀护理员、最美养老院长等评选表彰活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6.提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对分散供养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加强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聚焦安全、便捷需求,优先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养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建筑老旧、设备简陋的问题,虽然通过整合资源,新建了部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但整体覆盖面仍然有限,无法惠及大多数农村老年人。

    2.服务内容单一。农村养老机构多以提供食宿等基本保障为主,在康复护理、心理疏导、文化娱乐等方面欠缺,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服务方面严重不足。

    3.运营模式传统。农村养老服务仍以政府主导为主,主要依靠财政补贴维持运转,市场化程度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重点向老龄化程度高的农村地区倾斜,设立农村养老专项补贴,用于设施改造、运营补助和困难老人服务补贴。

    2.优化设施布局。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整合乡镇敬老院资源,提升照护型床位比例。

    3.提升适老化水平。推进农村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配备无障碍通道、智能呼救系统等,改善供暖、消防等基础设施,结合“15分钟生活圈”规划,在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增设助餐点、康复护理区等。

    4.拓展基础服务。在现有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基础上,增加助餐、助浴、助医、康复护理等服务,重点覆盖失能、半失能老人。

    5.推动“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吸引企业参与农村养老,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入股方式共建养老设施。

    6.发展“农村+旅游”养老产业。结合乡村旅游、康养休闲等产业,盘活闲置农房发展“季节性体验养老”,吸引城市老年人返乡养老。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