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效能,促进了全市民政系统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全体干部大会、党员干部大会等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专章论述,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把学习宪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各项法律法规列为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民政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3.完善民政法治制度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安排部署,出台《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鞍民办发〔2024〕5号)《关于印发<鞍山市民政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鞍民办发〔2024〕6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鞍民办发〔2024〕5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尺度。
二、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确认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按照市政府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今年入库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调整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已失效。
2.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联合执法。我局今年发起两项联合执法任务计划,分别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的殡葬服务单位检查和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养老服务机构检查。参与一项联合执法任务,为市教育局发起的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7月11日至15日期间,已联合两部门完成对8家养老服务机构检查。10月份,已参与对5家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检查。11月底,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对1家经营性公墓检查。充分利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监察对象抽取、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3.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坚持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学习的通知》要求,我局12名行政执法人员均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在市直单位中率先完成学习任务,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执法能力。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民政法治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鞍山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
2.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发《关于开展鞍山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自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文书制作,共评查案卷122本,其中市本级10本,县级112本。
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政务公开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婚姻、慈善、社会救助、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1.加强信息主动公开。依托鞍山民政网站,对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及权责清单、民政民生规范性文件、民政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民政部署、办事程序指南及相关执法制度等进行信息公开。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强宣传效能,在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和转发重要政务信息和部门动态。
2.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需求。通过定期查看电子邮箱、接听政务公开电话咨询、受理现场咨询等方式,及时受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需求,并按流程办理。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诉求2件,涉及我市养老机构信息、适老化改造方案,另协助市政府答复申请公开1件。以上申请均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告知,答复率100%。
3.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于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内容加大审核力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不当信息的发布。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现存内容进行再审查、再梳理,尤其是政务公开栏目相关信息,及时对错漏信息进行补正。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妥善公开敏感信息。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信息公开方式范围,做好已公开信息定期清理工作。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1.《鞍山市民政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如“着力抓好业务培训”一项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但部分县区民政部门未能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个别地区存在多人未学习的情况。下一步,将及时了解学习进度,提高督促力度,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2.我市民政部门存在编制紧、人员少、经费紧张、无专门法治机构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立法创制、行政执法、法治学习、普法宣传、发文审查等各项工作,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协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