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养老新业态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我们对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您的建议深刻反映了当前老年健康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广大老年人的更加多样化的实际需求,对于我们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养老新业态提供了指导,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概述
您在建议中指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当前我市老年医疗健康服务存在老年医疗健康服务资源不足、养老院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养老新业态发展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建议制定并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对老年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积极引导和培育养老新业态、加强老年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这些建议直击当下老年健康服务发展重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回应与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文件
关于建议“制定并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根据国家、省老年健康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制定出台多个文件支持老年健康事业发展。主要出台《鞍山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鞍卫发[2021] 28号),着力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鞍卫办发[2017]76号),强化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捷服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鞍卫发〔2018〕23号),落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医疗、养老资源有效融合。
(二)加大老年医疗资源供给
我市积极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政策,一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老年病专科,目前全市21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深入开展老年人就医各项工作,提高老年疾病诊治能力。二是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签约合作的形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并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管理服务。四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有需求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五是积极参与创建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截至2023年底,我市有74家公立医疗机构创建成为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比例达88%。六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设立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有条件的为老年人提供导诊、花镜、推车、轮椅等便捷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方便老年患者顺利就医,切实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
(三)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关于建议“加强老年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为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为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辽卫发[2023] 49号)要求,我委以“科学健身助力老年健康”为主题,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通过“健康鞍山”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发布科普视频、举办老年健康大讲堂、开展义诊服务活动、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切实把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深入基层、落到实处,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四)持续创新服务模式
关于建议“积极引导和培育养老新业态”,近年来,我们积极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不断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2022年6月我市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引导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鼓励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将机构内食堂、洗浴、娱乐、康复等设施向周边老人开放,积极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上门服务。新增养老机构在规划设计中应统筹考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到2025年,各地区2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延伸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支撑,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上门服务。针对农夫特困散居老人群体,我们采取“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形式,在260个村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互助幸福院”建设。乡镇成立养老服务互助会,配置服务设施设备,着力解决散居农村特困供养老年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方便老人之间互助交流,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聚焦居家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在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上,探索将养老机构专业化照护服务送到老人家里,推广老年助餐服务、“时间储蓄”互助养老、智慧养老等做法,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五)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我市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整合医保、民政、卫健部门政策资金,引导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主动向“大医疗+小养老”“大养老+小医疗”或“医疗、养老并重”等多种模式发展,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二是整合医疗资源,推进公立医院体制的改革。我们市民政局一直以来积极配合市卫健委整合一些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改革,开展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服务,实现“双赢”的局面。三是鼓励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事业。市民政局充分利用养老服务现有的资源优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工作力度,以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养老服务企业为触手,全力做好养老服务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从而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与指导。市民政局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今年拟培训养老护理从业人员1000人次,积极推动养老护理人才专业化、标准化。
(六)强化养老服务监管
关于建议“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市民政局坚持加强全市养老服务监管力度,要求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欺老虐老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省民政部指示精神,现已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21〕2号)文件,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同时,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护理知识,提升本土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围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研判,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效能。并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养老服务领域中的应用,结合老年人需求,引入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为老年人提供更高效高质量的服务。继续推动优化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准规范制定,推进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水平。
三、结语
我们诚邀您及各位委员持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老年健康服务事业的发展,参与政策制定和项目评估,确保养老服务、老年健康服务越来越贴近民生需求,我们也将定期公开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成效,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鞍山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