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关于鞍山市养老院配置消防员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4 16:34:38来源:办公室作者:点击:

    李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鞍山市养老院配置消防员的建议已收悉,您对当前我市养老机构运营现状调研深入,提出的建议比较客观实际,对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综合性监管有重要参考意义,提案中内容主要涉及消防部门,下面我们从民政角度答复如下:

    一、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作为养老服务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对养老服务安全工作非常重视,通过对存在安全问题养老机构的提醒、指导、督促、约谈和行政处罚等方式,逐步压实机构法人和管理者担负的安全责任,实现管理者主动抓安全、管安全的安全意识。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制度提升年专项行动”不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走上制度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正规化的发展道路。指导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养老机构把制度落实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制度能够有效的执行,使机构管理者和广大员工(服务人员)心中有制度,敬畏制度,让制度建设和管理成为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的推进剂。督促养老机构按照消防有关标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鞍山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指导养老机构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进行管理,保障养老机构内老年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

    2020年,联合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同时,每年市民政局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工作,利用省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维修改造。

    三、开展综合检查,提升综合监管力度

    市民政局除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外,每年都联合涉及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联合印发开展联合安全检查的文件,指导区(市)、县民政部门联合同级的监管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督导养老机构能在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即强化了部门间责任分工,又督导了养老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指导区(市)、县民政部门结合地域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谋划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完善应急演练流程,健全应急演练常态机制。采取集中报送演练视频的方式,督导区(市)、县民政部门督导其抓好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养老机构演练真实,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鞍山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