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实现老有所养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4 16:32:32来源:办公室作者:点击:

    樊玉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实现老有所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七普数据显示,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90652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26%,比全国高8.56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54个百分比;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61286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43%,比全国高4.93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01个百分点,且每年以近万人的数量递增。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通过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服务功能等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成养老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等文件均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利用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的产业化运营。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呈现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建设主体逐步多元化。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3个省级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为铁西区共和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立山区曙光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经开区达道湾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具备运营条件。同时,为完善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我市以县区自筹、引入社会资本、市级财政补贴等方式,新建7所街道(乡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20个社区级点位,市级财政为各地区拨付建设补贴资金共计210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和配备设施设备。另外,我市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000余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65万元,打造10所高标准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预计2024年12月完成建设。

    三、做社区型养老机构

    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建设补助资金等形式,建成或在建公建型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3所,预计202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依托现有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20个。推动老年助餐服务依托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多点布局、服务下沉、方便可及,让更多老年人吃上家门口的热乎饭,2024年全市拟建设社区老年幸福食堂30个。制定发布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四、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整合医保、民政、卫健部门政策资金,引导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主动向“大医疗+小养老”“大养老+小医疗”或“医疗、养老并重”等多种模式发展,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二是整合医疗资源,推进公立医院体制的改革。市民政局一直以来积极配合市卫健委整合一些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改革,开展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服务,实现“双赢”的局面。三是鼓励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事业。市民政局充分利用养老服务现有的资源优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工作力度,以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养老服务企业为触手,全力做好养老服务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从而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与指导。市民政局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目前,已经对全市234家养老服务机构的1218名养老护理员进行了培训,积极推动养老护理人才专业化、标准化。

    五、亲民型养老机构

    “十四五”期间,我市适老化改造工程需要完成2753户任务指标,2022年改造1000户;2023年改造726户;今年计划改造1027户,全部在岫岩,目前任务已经下达。

    六、建立以老养老型养老院

    我们采取“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形式,在260个村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互助幸福院”建设。乡镇成立养老服务互助会,配置服务设施设备,着力解决散居农村特困供养老年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方便老人之间互助交流,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促进邻里团结和家庭和睦,被称为“家门口的养老院”,受到了农村散居特困老人的欢迎。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鞍山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