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5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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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5570101
附件:《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解读
鞍山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