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04 14:48:39来源:鞍山市民政局作者:点击:

    2023年初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全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效能,促进了全市民政系统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全体干部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进民政工作。把学习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各项法律法规列为局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民政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3.完善民政法治制度建设。在全省行政执法考核专项行动和鞍山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下,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政部门行政执法“四项清单”〉的通知》、印发《鞍山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转发《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鞍山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的通知》等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尺度。

    二、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做好政务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依托鞍山民政网站,对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及权责清单、民政民生规范性文件、民政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民政部署、办事程序指南及相关执法制度等进行信息公开。按照省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入库的工作通知,审核入库6件局发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场局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做好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作废等管理工作,通过自查、意见反馈等形式,对涉及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进行认真梳理自查,今年代政府起草1件,局内制定2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2.明确执法主体,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再次进行确认,整理更新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一步理清了全局执法工作基本情况,形成确认材料上报,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双随机”检查任务,及时更新维护“两库一清单”,规范制定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发起两个联合抽查任务,分别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对5家养老机构进行抽查,和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殡葬服务单位进行抽查,在市司法局、市场局的指导下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抽取、录入、公示,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

    3.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坚持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等。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我局今年组织12名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的行政执法培训,全部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同时结合省厅开展的两期《全省民政法治培训班》,我局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以案释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活动,共计培训10余次,300余人次。

    2.开展案卷评查自评自查和实地评审工作。按照省厅和市司法局案卷评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鞍山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自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文书制作。同时,组织参加全省案件评查实地评审活动,对评查中发现问题予以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要求在今后的案卷制作中逐渐完善,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3.深入开展普法和调研工作。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宪法宣传周”、政务公开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慈善事业、社会救助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结合省厅调研要求,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全市行政执法力量配备情况。

    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1.加强信息公开。依托鞍山民政网站,对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及权责清单、民政民生规范性文件、民政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民政部署、办事程序指南及相关执法制度等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政务信息。

    2.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为有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我局坚持聘请民政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专家在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民政部门普遍存在编制紧、人员少、经费紧张、无专门法治机构的问题。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不断加强立法创制、行政执法、法治学习、普法宣传、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协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