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10月8日我局出台《关于扎实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降低申请准入“门槛”,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低保”申请降低了准入“门槛”。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作为共同家庭成员时,在申请家庭整户不符合条件时,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包括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单独提出低保申请,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条件,可以纳入低保范围。
稳定脱贫降困,延长低保渐退期。为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实行低保渐退政策,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2个月。
强化便民措施,缩短低保审核时限。自乡镇(街道)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此外,如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特殊,可以通过一事一议、容缺受理等信用审批方式加快审批速度。
保障及时救助,拓宽救助申请渠道。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在社区、街道提出救助申请等传统申请方式的基础上,升级了省级救助管理系统,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智能化申请,让困难群众可以在“辽事通”APP上在家里自主申请。向困难群众全面开放救助办理流程进度查询功能,通过申请向移动端的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民生保障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