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关于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并案)》的答复
    时间:2023-10-11 14:21:19来源:养老科作者:点击:

     

    致公党鞍山市委、民进鞍山市委、李莎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并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健全养老服务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强综合监督管理

    2019年民政部出台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辽宁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目前我市按照三个文件精神,全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建立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过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提交按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对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我市通过科学布局、功能互补、相互辐射等方式,全面推进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2022年,我市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880万元,省级资金1000余万元,2023年,我市再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980万元,省级资金600余万元,同时我市“十四五”期间相继投入800余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骨干网络的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21个街道级中心及120个社区点位,另有6个街道(乡镇)级中心和10个社区服务站正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已开展运营,2023年年底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将超过67%。预计在2024年,全市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将超过80%,提前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十四五”期间任务指标。

    三、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均衡协调发展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2022年和2023年我分别市出台《鞍山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和《鞍山市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主要是具有鞍山市户籍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留守、空巢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期间,市民政局综合考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数量因素,对2753户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市民政局着力以优化为老服务为导向,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强化养老资金统筹,健全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养老服务新业态等,逐步创立了融“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于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助推鞍山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积极主动培育产业,扩大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充分挖掘养老服务市场的潜力,促进养老服务产业良好发展。在统一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倾斜,激励更多社会主体与个人创办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床位供给,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大力培育创新型养老服务企业,鼓励养老服务相关企业加大管理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和老龄产品创新力度。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及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健康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二是强化政府政策引导与政策落地,促进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化。通过更多的政策引导与更好的政策落实,吸引市场化力量与社会资本进入到养老服务领域。在养老服务的产业规划、多元主体的协同、养老服务市场化标准制定、养老服务质量考核评估等方面有所突破。由于养老服务政策涉及多个部门,存在利益冲突,应统筹协调,形成政策执行的合力。

    五、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护理专业化水平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打造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强化现有市场化养老服务机构中人才的培训与培养,通过与职业技术院校、大学、医院等广泛合作,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和服务内容的标准化,打造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从而不断提升市场化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吸引力。减免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学生的学费,建立毕业生就业补贴制度,将养老护理人员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的政策范围,提高从业人员工资水平、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等,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上升机制以及职务晋升机制,增强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认同感。完善人才培育机制,提高综合服务水平。通过建立持证上岗和资质鉴定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职业资格证考试,按照专业护理标准规范上岗。重视对在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定期开展技能竞赛、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员工提供短期、长期,单项或全项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今年已列资金140万元,拟培训养老护理人员2000人次。

    六、加大养老服务宣传力度,让老年人积极参与养老服务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利用电视媒体、网络讯息、广告宣传、报纸海报等。养老院可以通过让老年人了解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和模式,从而消除他们对社区养老的偏见,更多地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鼓励社区内居民和有行动能力的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为社区养老事业做出贡献。二是组织一些社区活动体验项目。大部分老年人都为家庭和儿女省吃俭用一辈子,对于社区内一些收费的服务项目,老年人一般选择不参加,而对于免费活动则会有较多老年人参与。因此在社区内组织一些社区活动体验项目来吸引老年人,采用这种方式让老年人意识到社区养老服务给他们带来的便利和乐趣。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的更多资金,从而用来购买养老服务,不仅让老年人再次感受到工作的乐趣和自己生命的意义,而且还减轻政府、社区和家庭的养老压力。三是鼓励社区内的青壮年主动照顾社区内的老年人,充分发挥社区养老自身的人员优势。四是加大老年人防诈骗宣传,为老年人的钱袋子保驾护航。

    七、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

    在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打造过程中,选取优质资源,拟于2025年,在每个县(市)区打造一家医养结合示范型中心。在其余适合开展医疗、健康服务的街道(乡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开展医养、康养服务,并研究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强化护理型床位建设,适时开展实施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针对城区的特困供养老年人、低保失能老年人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适老化、智能化家居改造,我市将全面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蓝博医院和康乐养老院2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同时,我市将整合资源,利用安全合适的医院闲置资产以及条件适合的养老机构,继续推广建设医养结合机构。

    八、关于改善我市养老机构疫情现状

    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根据《鞍山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鞍疫防指办〔2023〕4号)《鞍山市可能出现的第二波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应对处置预案》(鞍疫防指办〔2023〕5号)要求,并结合鞍山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实际,制定了《鞍山市民政服务机构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方案》。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以防范疫情输入、防范聚集性疫情、防范重症病亡为目标,重点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动态响应机制、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院内分区管理、环境防控、日常监测、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防控管理措施,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120急救转运、街道(乡镇)沟通“三协同”机制、关心关爱等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养老机构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机构中老年人育苗接种情况。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判定规范流程开展在院老年人疫苗接种禁忌症判定工作,组织人员相对固定的医疗小分队进入养老机构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努力做到“应接尽接”。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中60岁以上接种率86.8%;工作人员接种率98.7%。

    以上是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并案)》的答复,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