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和失能老人护理保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扩大试点范围,拟在原来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按照每省1个试点城市的原则,试点范围扩充为29个城市,试点期限两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辽宁省只有盘锦市被列为试点城市,选取了5家养老机构和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经与省民政厅和盘锦市民政局沟通,试点工作进展未达到预期效果,省内暂时不宜推广,且无相关政策和文件支撑,故此,鞍山市不具备参保长护险的资格条件。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和失能老人护理保险的提案》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