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0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并案)》的答复
    时间:2023-10-11 14:06:28来源:养老科作者:点击:

    民建鞍山市委、九三学社鞍山市委、李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并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市在“十三五”强化机构建设的基础上,以入选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契机,不断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19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方式,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在试点城市的建设期间,我市高度重视智慧养老的发展,在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内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有效促进了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显著提升。

    一、逐步完善覆盖全市的智慧养老服务

    我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由颐倍康南京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平台借鉴了南京、沈阳等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的经验,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和需求,具备居家养老、监管评价、培训孵化、产品体验、咨询解答、业务申请、公益互动、时间银行、数据分析、政府管理等十大功能,结合我市已建成的1个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1个县(市)区、街道(乡镇)级中心和120个社区养老服务点位,实现了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对接的模式,形成了“多点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几年来平台承担我市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机构床位补贴、机构日常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等多项职能,指导作用和社会效益明显。

    二、全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我市通过科学布局、功能互补、相互辐射等方式,全面推进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2022年,我市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880万元,省级资金1000余万元,2023年,我市再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980万元,省级资金600余万元,同时我市“十四五”期间相继投入800余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骨干网络的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21个街道级中心及120个社区点位,另有6个街道(乡镇)级中心和10个社区服务站正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已开展运营,2023年年底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将超过67%。预计在2024年,全市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将超过80%,提前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十四五”期间任务指标。

    三、引入社会力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在我市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兜底作用,同时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拓宽全市养老服务市场。近几年,我市重点推广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工作,目前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中的21个街道级中心公建民营率超过85%,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60家,全市养老服务市场已形成良性运转的稳定态势。同时,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我市各相关县区对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整合优化,加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2023年岫岩县撤并10家农村敬老院,海城、台安下一步也将推进相关工作,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于闲置下来的小、偏、远等敬老院,我市拟研究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公建民营的改革。

    四、推广“互联网+老年教育”行动

    全市各老年大学要探索建设智慧老年教育,提高老年教育智慧管理服务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学习途径和学习体验,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将优质学习资源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向农村地区辐射。促进老年教育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满足新时代老年教育消费需求。2023年,我局与鞍山开发大学开展业务联动,在部分机构内开展符合实际的老年大学延伸服务,同时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积极开展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家庭理财、人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我局发挥志愿服务和社工服务作用,在社区层面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并以团队为单位组织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

    五、开启养老服务食堂建设工作

    2023年,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在全国推动养老服务食堂建设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稿)意见的函》(民办便函〔2023〕634号),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的发展。为方便一些行动不便、做饭困难的老年人,我市现有的21家街道级中心和部分社区级点位以及部分民营养老机构均具备养老服务食堂的助餐功能。同时,我市提早布置养老服务食堂工作,已经建成11所养老服务食堂,总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为辐射区域内的居民提供便捷、普惠的就餐服务。其中,社会资本运营8所,社会资本+政府投资运营1所,社区运营1所,社会组织运营1所。各社区养老服务食堂普遍采用自助餐的形式。为缓解特困、高龄、低保户、残疾人等老人的经济压力,让惠于民,在保证餐食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外来人员正常就餐每人12-14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10元的餐费标准,部分社区养老服务食堂针对残疾人、特困、低保人员推出6元就餐标准。2023年,我局初步制定预算,拟列支80万元,用于2024年10所养老服务食堂的建设补贴。

    六、推动医养服务深入基层

    我市建设的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均能提供助医服务,部分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点也能提供中医理疗和康养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以及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健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0%。市中医院在立山区深北社区服务中心开设中医延伸服务点,汤岗子医院在铁东区健身社区和高新区红岭街道开办医疗服务延伸点,鞍钢铁东医院在立山区鞍钢新城小区开办医疗服务延伸点等,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我市强化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建强15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和394家高标准村卫生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率达51.94%。

    以上是对几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并案)》的答复,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