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0号建议《关于在居民居住的小区内设置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20 16:43:12来源:养老科作者:点击:

    孙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居住的小区内设置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相关政策

    自2018年起,我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精神,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求各属地政府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一些小区公共的配套养老设施应由住建部门完成配套建设,以方便老年人能有更多的活动场地,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二、居民室内老年活动中心的现状

    为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面,打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鞍山市按照科学谋划、功能互补的方式全面推进9个县(市)区、经济区的街道(乡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级站点建设,目前已建成21个街道级中心及120个社区点位。另有6个街道(乡镇)级中心和10个社区服务站正在建设过程中,计划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其中大部分中心及社区点位都有充足的室内老年活动中心,能够满足老年人的文化、休闲娱乐等要求。2021年以来,市住建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口袋公园160个,邻里广场93个,综合运动广场50个。通过硬件空间挖潜、多元主体协同等一系列举措,不断补短板、 增供给、优服务,织牢“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住有优居。新建的邻里广场和综合运动广场,为老人纳凉遛弯和孩子们嬉戏玩乐提供了好去处。

    下一步,我们准备结合人大的立法规划,研究相关地方性管理条例,将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