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6号建议《关于鞍山市建设智慧养老型城市的规划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20 16:37:30来源:养老科作者:点击:


    肖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鞍山市建设智慧养老型城市的规划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鞍山是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截至2022年底,全市户籍人口330.5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95.77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8.97%。全市共有在运营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35家,养老综合床位24989张,引入民间资金建成的养老服务机构共155家,床位总数达到1.4万张。

    鞍山人口老龄化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老龄人口规模大,目前约3个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会突破100万人。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速,近年来全市老年人口平均每年以3.7%的速度递增,而且其增速将逐年加大。三是经济困难老年人多。经济困难老年人2.33万人,占比老年人口的2.43%,占比远远超过全省平均。四是逐步走向高龄化,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口12.2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82%,高龄比重较高。

    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市以入选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契机,不断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19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方式,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在试点城市的建设期间,我市高度重视智慧养老的发展,在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内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有效促进了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显著提升。

    一、逐步完善覆盖全市的智慧养老

    我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由颐倍康南京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平台借鉴了南京、沈阳等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的经验,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和需求,具备居家养老、监管评价、培训孵化、产品体验、咨询解答、业务申请、公益互动、时间银行、数据分析、政府管理等十大功能,结合我市已建成的1个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1个街道级中心和120个社区养老服务点位,实现了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对接的模式,形成了“多点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几年来平台承担我市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机构床位补贴、机构日常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等多项职能,指导作用和社会效益明显。

    二、引入社会力量提升养老服务

    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兜底作用,同时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拓宽全市养老服务市场。近几年,我市重点推广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工作,目前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中的21个街道级中心公建民营率超过85%,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55家,全市养老服务市场已形成良性运转的稳定态势。同时,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我市各相关县区对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整合优化,加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对于闲置下来的小、偏、远等敬老院,研究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公建民营的改革。截至目前,海城市毛祁镇敬老院已开始公建民营模式运营,2023年,市民政局对其支持30万元用于提升服务能力。同时,2023年我们正在研究推进汤岗子街道敬老院的公建民营,拟将其打造为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三、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

    一是建立“四注一考”培训工作机制。以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为依托,辐射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聘请省内外养老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及院校高级教师为培训讲师,编写培训教材,区分机构负责人、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失能老年人子女、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社会人员、志愿者、义工、社工等9个层次实施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截至目前总计培训3637人次,有效提高了养老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培训基地辐射功能。在鞍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在鞍山市第二医院设立医养结合养老护工培训基地,把铁东区祥颐园老年公寓、铁西区雨虹老年护养中心、立山区利生养老院、立山区幸福里老年公寓、海城市春寿圆华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作为实训基地,发挥基地的孵化和造血功能,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保障。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就业政策。全面落实《鞍山市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通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支持大专院校和中职学校开展养老服务学历教育,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将养老护理培训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

    四、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根据国家、省老年健康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制定出台《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6〕148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鞍卫办发〔2017〕76号)等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强化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捷服务,落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医疗、养老资源有效融合。同时,全市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保健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以及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健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0%。强化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建强15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和394家高标准村卫生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率达51.94%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关于鞍山市建设智慧养老型城市的规划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