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8号建议《新冠疫情下解决我市养老机构困境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20 16:35:58来源:养老科作者:点击:


    黄健代表:

    您提出的新冠疫情下解决我市养老机构困境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机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方案和政策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根据《鞍山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鞍疫防指办〔2023〕4号)《鞍山市可能出现的第二波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应对处置预案》(鞍疫防指办〔2023〕5号)要求,并结合鞍山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实际,制定了《鞍山市民政服务机构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方案》。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以防范疫情输入、防范聚集性疫情、防范重症病亡为目标,重点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动态响应机制、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院内分区管理、环境防控、日常监测、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防控管理措施,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120急救转运、街道(乡镇)沟通“三协同”机制、关心关爱等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养老机构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判定规范流程开展在院老年人疫苗接种禁忌症判定工作,组织人员相对固定的医疗小分队进入养老机构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努力做到“应接尽接”。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中60岁以上接种率86.8%;工作人员接种率98.7%。

    三、建立养老行业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补助金制度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补助金制度需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解决,目前鞍山市还没有。

    四、帮助解决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实际困难,诉求畅通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养老机构制度,指导养老机构全面落实最新版的民政部《疫情防控指南》,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每日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帮助做好工作人员、入住老人和家属的心理疏导和解释劝慰工作;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疫情期间养老机构诉求;帮助养老机构积极协调做好个人防护用品和生活物资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新冠疫情下解决我市养老机构困境的几点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