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5号建议《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20 16:27:36来源:社区科作者:点击:


    王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近年来,市民政局落实省委、市委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部署,确保社区工作者待遇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从2017年至今共对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行5次调整,历年调整情况如下。

    1.2017年7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调整后,我市城区社区工作者月生活补贴标准为:社区书记、主任2700元,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200元。

    2.2018年8月1日:任职5年(含)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任职6年到10年(含)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任职1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0元。调整后,我市城区社区工作者月生活补贴标准为:社区书记、主任按照累计任职年限分别为3100、3200和3300元,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累计任职年限分别为2600、2700和2800元。

    3.2020年7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500元。调整后,我市城区社区工作者月生活补贴标准为:社区书记、主任按照累计任职年限分别为3600、3700和3800元,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累计任职年限分别为3100、3200和3300元。

    4.2022年3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实施意见》(鞍民发〔2022〕3号),全面调整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一步推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主要分为“适用范围和对象、薪酬构成和标准、薪酬计发原则、薪酬自然增长和其他事项”等5个部分。一是细化了薪酬待遇构成。将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细化为由基本补贴、职务补贴、职业资格补贴和绩效奖励补贴等部分构成。二是明确了各部分补贴的标准和计发原则。采用系数法确定基本补贴,细化10个等级,各等级待遇分别相差2%系数的标准。三是新增了职业资格补贴,填补了我市的政策空白。四是完善了自然增长机制。明确了社区工作者薪酬调整的上限和下限,以及对应的调整程序。

    5.2022年6月: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通知》(鞍民发〔2022〕8号),继续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此次提高薪酬待遇区分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和其他专职人员3个类别,每月分别提高400元、300元、200元。结合我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际情况,此次调整后,我市城区社区工作者职务补贴分别为:社区正职每月900元、社区副职每月300元、其他专职人员每月200元。

    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等部门于2019年出台了《鞍山市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工作者基本职责,理顺了社区工作者管理使用的责权关系,规范和完善了城区社区工作者的公开招录和管理考核等制度。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社区工作者的选聘、招录、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评议和待遇标准等权限下放至各区。即:1.社区工作者因故出缺,其招考聘用工作由城区、开发区负责,具体由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2.社区党组织成员由县(市)区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县(市)区级民政部门牵头管理;街道负责日常管理。3.建立以区(市、县)为单位,建立健全以自荐申报为主要形式,以城乡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标准的城乡社区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并完善奖惩措施,将考评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奖惩的依据。4.社区工作者在职期间,享受统一的生活补贴标准。各城区、开发区可依据本地区实际,按照岗位有别、鼓励先进的原则,适当增加本地区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

    2021年年底,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到2022年底前,各地区因地制宜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为基本形式,以年中考核与年度考核为基本周期,以工作实绩与居民满意度为基本标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机制。通过长期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在全市范围推动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成效彰显和社区工作者工作面貌焕新的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截至目前,各地区均已实施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进一步提升和增强了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岗位吸引力和专业化水平,充分调动和激发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拓宽社区工作者的晋升渠道

    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于2019年首次面向全市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了7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再次面向全市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7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面向全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2023年面向全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了困扰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多年的晋升渠道不通畅,发展空间不充足的问题,积极探索从制度层面破除社区工作岗位的“天花板”效应。通过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的逐步开阔,使得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自身价值和尊严得到充分的保障,使得社区工作者岗位能够拴心留人,切实提升了我市社区工作岗位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使得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年龄和学历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呈现出年轻化和高学历化趋势。

    我们还将持续深入探索研究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和空间,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不断加大对社区工作者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社会工作理念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素养、增强实践能力。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