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2年度中央、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时间:2023-06-19 10:50:46来源:鞍山市民政局作者:点击:


    2022年,我市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上,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充分体现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涵,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个方面。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特别是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福彩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级福彩公益金

    (一)资助项目、投入规模

    2022年收到中央福彩公益金818.9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30.8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40.6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147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海城市157.4万元、台安县115.2万元、岫岩县147.3万元、铁东区44.92万元、铁西区54.64万元、立山区53.04万元、千山区31.2万元、经开区5万元、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175.2万元、鞍山市民政局35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40万元);公办养老福利机构护理型床位配置(168万元);老年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和物资配备(87.8万元);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35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市级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资金100万元;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40.6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57万);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0.5万);支持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创建(30万);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备设施配置(60万)。

    (二)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

    1.老年人福利在福彩金的使用上:一是用于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装监护、辅助器具配备”为主要目标,提高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安全感。二是用于支持全市公办养老福利机构护理型床位配置和防疫物资、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配置,其中护理型床位配备基数为1050套,拟按1600元/套配备资金,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内失能失智及半失智老年人,不断改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条件、提高机构服务质量、改善老人居住环境。三是用于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从事相关工作,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覆盖率,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2.残疾人福利在福彩金的使用上:一是支持市社会福利院设备更新,资金用于市福利院购置护理床、床上用品、医疗用具、洗衣机、烘干机、轮椅、褥疮垫等。总的看,通过对市社会福利院设备更新,有利于提高福利院养员生活适应能力,满足养员日常生活、照料和康复需求,极大改善养员生活质量。二是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社区康复服务是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的重要途径。资金用于深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精神障碍社区服务机构购置必备康复设备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精神障碍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精神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社区康复人员劳务派遣等。为此,市民政局指导相关县区和5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儿童福利在福彩金的使用上:一是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项目,凡是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都可以申请资助,确认为受助对象的孤儿每人每学年可获得1万元助学金,还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不含博士研究生阶段)。二是“孤儿医疗明天计划”项目,为手术适应症孩子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了资金支持。三是支持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持续完善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让全市未成年人得到有力有效的关爱,推动了市县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配备图书室、宣泄室、活动室设施改造、增加室内外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设备报警器、增设影音室、增设室外活动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四是拨付市儿童福利院60万元用于机构配备教学、康复、生活、安全等相关的设备设施。为机构内养孤儿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让孤残儿童感受更多温暖和关爱,更阳光自信地面对人生。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

    (一)资助项目、投入规模

    2022年收到省级福彩公益金1935.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409.5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663.6万元、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150万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260万元、县级殡仪馆新建和改扩建150万元、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75万元、养老机构责任险44.5万元、骨灰海葬补助54.1万元、明天计划0.5万元、省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24.4万元、社工站试点建设奖补15万元、殡仪馆购置遗体接运车辆、冷藏柜、火化机、 骨灰存放柜等服务设备89.3万元。

    2022年补助下一级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1747.2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海城市449.84万元、台安县221.78万元、岫岩县83.2万元、铁东区146万元、铁西区302.16万元、立山区245.13万元、千山区82.36万元、经开区208.04万元高新区8.69万元。

    2022年本级民政部门项目共3个,资金99.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助44.5万元,由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科实施。

    2.骨灰海葬补助54.1万元,由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实施。

    3.省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0.8万元,由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实施。

    (二)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

    1.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扶持援建了8个城乡社区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底,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已全部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项目重点抓好社区的办公用房、娱乐活动和服务场所的建设,做到社区管理有阵地、服务有载体、活动有场所,让居民群众感受到一个实实在在的社区,增强社区建设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通过对老旧社区和不达标社区进行改建升级,完善服务设施,初步实现了社区工作方式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进一步优化了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居民不出社区就会享受到优质服务,通过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城乡居民广泛参与、相互交流,城乡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得到增强,干群关系和邻里关系进一步密切。

    2.县级殡仪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海城市殡仪馆始建于1965年,设备破损严重且环保不达标,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鞍财指社〔2022〕1170号)下达了海城市殡仪馆改造资金150万元用于购置2台高档环保拣灰炉和尾气回收系统,完善了殡仪馆服务设施,提高了海城市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3.“孤儿医疗明天计划”项目,为手术适应症孩子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了资金支持,孤儿本人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可申请明天计划资助;省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是在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基础上推进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维护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孩子们顺利实现求学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4.社工站试点建设奖补,市级将奖补资金全部交付千山区社工站统一使用管理,千山区社工站按照相关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加紧推进项目,做好实施工作,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

    5.骨灰海葬项目完善了殡葬服务,使海葬成为移风易俗、丧俗改革的突破口之一,逐渐被广大市民所接受,为全市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殡仪服务。

    6.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已建设铁西、立山、经开三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助餐、助浴、助洁等综合服务,并且辐射到周边老人,缓解老龄化状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为全市151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运营补助,扶持养老机构运营,缓解其运营压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为全市217家养老机构投保,降低机构运营风险。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项目,为海台岫5家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改造,清除其设施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条件,提升机构照护能力和兜底保障服务水平。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项目,依托于县级福利机构,坚持以政府托管为主、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原则,为具有托管需求的农村低保家庭提供托管服务,缓解贫困居民生活困难,释放农村劳动力。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

    (一)资助项目、投入规模

    2022年下达补助县(市、区)福彩公益金1125.83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4.88万元、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84.08万元、集中护理床位补贴12.16万元、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191.685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失能老人入住民办养老机构补助13.08万元、高龄津贴749.95万元。

    2021年本级民政部门项目共1个,资金552.6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鞍山市殡仪馆利息552.67万元,由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实施。

    (二)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

    1.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为共计153名符合条件的特困、低保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放政府援助补贴,改善其生活水平。

    2.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为全市38家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补贴,资助其运营,缓解运营压力。

    3.集中护理床位补贴,为收住了30名特困、低保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的18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其集中护理型床位的使用补贴,鼓励机构收住此类老年人,提高老人生活质量。

    4.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为全市151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运营补助,扶持养老机构运营,缓解其运营压力。

    5.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失能老人入住民办养老机构补助,为全市19家收住了33名特困、低保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补贴,鼓励机构收住此类老人,缓解此类困难家庭压力。

    6.高龄津贴,为全市90至99周岁和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定期生活补贴749.95万元,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7.用于偿还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贷款贴息的市级福彩公益金为552.67万元,及时地偿还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新馆建设贷款的利息,形成了良好的还贷习惯,保证了殡仪中心的信誉。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