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鞍山市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制定鞍山市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基本要求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基本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的作用。
(四)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五)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鞍山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