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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鞍山市拟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幅度向社会征求意见
    时间:2023-04-14 10:18:25来源:救助科作者:点击: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提高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提高6%。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拟提高2%,城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拟提高4.3%,海台岫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拟提高6%。

    三、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拟提高5%,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拟提高7%。

    四、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2023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享受本人工资标准100%生活费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月标准由656元调整为689元;享受本人工资标准70%生活费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月标准由614元调整为645元;享受本人工资标准40%生活费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月标准由569元调整为598元;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由525元调整为552元。

    五、征集时间

    2023年4月14日-5月15日

    六、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于5月15日前以传真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鞍山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及传真:0412—55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