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3:52:37来源:鞍山市民政局作者:点击:

    2022年初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全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效能,促进了全市民政系统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1.坚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年初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专章论述,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以民政法治建设促进和保障民政各项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科室承办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个落实”,有力有序地推动全系统稳健高效开展依法行政。

    2.强化普法学法工作部署落实。日常工作中,市民政局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法典》和各项法律法规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还结合民政工作,组织学习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开展“七五”普法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慈善事业、社会救助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完善内部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经过深入调研和认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等。

    二、做好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场局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清理工作,通过自查、意见反馈等形式,对涉及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进行认真梳理自查,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2.完善民政法治制度建设。一是按照省厅《辽宁省民政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清单》要求,我局对照清单内容立即遵照执行,同时转发至各县(市)区,要求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2022版权责事项清单已在局网站公布,其中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内容。三是不断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在局网站进行公布。

    3.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我共发起一个联合抽查任务,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指引”,及时制定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我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对5家养老机构进行抽查,在市司法局、市场局的指导下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抽取、公示。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整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再次进行确认,整理更新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一步理清了全局执法工作基本情况,形成确认材料上报,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2.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要求,我局完善执法人员信息,规范编码,将更新后的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到省监督平台。同时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对过期和调离岗位人员的执法证进行收回,为新一期执法证的发放提供基础,有效的规范了执法人员与执法证的管理。

    3.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一是按照省厅行政执法精神,我局已学习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并转发至各县(市)区,并要求学习落实。二是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学习并转发省厅行政执法简报、优秀案卷。三是按照案件评查工作精神,我局认真梳理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并结合市司法局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查找问题,立即做出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依托鞍山民政网站,对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及权责清单、民政民生规范性文件、民政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民政部署、办事程序指南及相关执法制度等进行信息公开。

    2.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为有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我局坚持聘请民政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专家在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在实际工作中,民政系统法治建设还存在基层民政法治建设滞后,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不断加强立法创制、行政执法、法治宣传、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