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民发〔2022〕9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坚持“三个面向”进一步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联动的“一核三圈”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市域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目标,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共同组成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成为“一核三圈”基层治理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管理更加规范,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参与基层治理中公共服务、反映诉求、防范矛盾等作用进一步突出,全面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2022年底前,社会组织广泛覆盖我市城市农村地区,每个城市社区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村拥有3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全市社区社会组织总数达到6000个以上。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以居民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让居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更温暖的关怀。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社会组织情况开展工作,注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立足公益、机制灵活的载体优势,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等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大局能力。将党的领导贯穿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发展方向。一是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领导。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引导其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在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和“实体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将党建工作相关内容纳入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着力强化党组织在社区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引领示范作用,引领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三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指导社区社会组织以党建为引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考核奖惩、重大事项报告和接受捐赠公示等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

(二)坚持培育发展,全面实现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合理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导向,完善体制机制,让社区社会组织在布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积极发展各类急需的社区社会组织。重点支持和培育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特困人员等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同时支持发展文化、体育、健身类社区社会组织,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二是建设村(社区)社会组织平台。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资源对接、人才培养等服务。建立社区资源、居民需求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常态化对接机制,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协调、场所设备等支持。三是开展“一区一品”品牌项目创建工程。依托“慈善力量·公益集市”等品牌项目,引导社区打造公益服务品牌,进一步完善软硬件建设,力争到2023年,全市培育10家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带动形成一批具有鞍山市特色的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品牌。四是强化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统筹社区、社会组织力量,制定培训计划,培养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骨干队伍。实施三年社区社会组织领袖6000人扶持计划,每年实训2000人,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组织孵化工作。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培训,将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能力建设等纳入培训内容。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力争到2023年,实现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全覆盖。

(三)坚持发挥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协同参与机制,协助基层党组织与群众沟通、调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等,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一是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能力。通过加强宣传、建立联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水平引导社会组织协助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二是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服务等工作把社区内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三是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康复,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治安巡逻、商圈整治、垃圾分类、就业对接等活动。

(四)坚持项目引领,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培育扶持一批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建立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录,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是支持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社区减负事项和有关服务项目,为村(居)民提供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助残服务、健康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服务。开展以基层治理体系为核心内容的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大赛,通过每年政府投入引导性资金,社会慈善募集资金,开展大型公益慈善公开募集项目,多措并举筹措项目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慈善类服务活动,相关部门和地区给予经费和场地支持。二是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的能力。在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洽谈会、公益创投大赛等社区公益服务供需对接活动,通过服务项目加强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契合群众实际需求的多元化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意识。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需求调研,提升项目设计、项目运作水平。鼓励社会工作机构、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牵手结对,互助共建,提升服务能力。

(五)坚持自治管理,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自治管理能力。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居民感知度和认可度。一是根据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扎根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有效弥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供给的不足。二是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意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协商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议事协商、乡贤参事等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委托开展居民调查等方式,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收集、反映居民诉求作用,拓展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三是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优势,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公序良俗,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四是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等民政业务领域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下,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谋划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好本地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多方主体参与,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部门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文旅、教育、司法、工商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项目实施和专业服务。

(三)强化财税保障。鼓励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公益创投、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强社会组织对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推动将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落实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及时报道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先进事例,提高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的知晓率,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奠定群众基础和舆论基础。提炼经验做法,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关心、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