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福彩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关于印发〈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鞍安委发〔2022〕8号)要求,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中“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现制定《市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对照清单,抓好贯彻落实。
鞍山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民政局安全生产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安排部署,现制定鞍山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如下。
一、鞍山市民政局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彩票销售站点,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安全监督管理;
2.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及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定期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4.支持、督促分管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工作分工做好安全工作;
5.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足额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6.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组织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行业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法定职责和有关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2.受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机关各科室、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福彩中心和县市(区)民政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
4.指导督促行业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机制建设,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治理安全隐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5.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综合性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6.指导督促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分管业务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分管行业领域和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
4.指导督促行业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机制建设,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治理安全隐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6.指导督促行业领域、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机关各科室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有关文电传送、跟踪落实领导批示督办事项;
2.负责制定全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执法计划、演练计划和总结报告,修订和完善全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消防知识培训;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和责任事故的报送工作;
6.负责局机关(含食堂)的安全、消防工作;
7.负责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采购;
8.负责安全生产督查、应急处置车辆保障工作;
9.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社会组织和社工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全市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全市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安全监管(含食品安全监管);
2.指导督促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负责对全市儿童福利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暗访;
(四)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负责对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2.负责全市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监管;
3.会同住建、市场、卫健、消防等部门加强开展全市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其进行整改;
(五)社会事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全市婚姻登记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部门管理的殡葬场所的安全监管;
2.指导督促全市婚姻登记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部门管理的殡葬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负责对全市婚姻登记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部门管理的殡葬场所开展督查暗访;
4.加强春节、清明节等祭祀高峰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民政部门管理的祭祀、丧葬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六)市福彩中心
1.负责对全市福彩代销站点的安全监管;
2.指导督促全市福彩代销站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负责对全市福彩代销站点开展督查暗访。
附件: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表
附件:
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表
序号 | 权力事项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部门) | 分管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1 |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 1.制定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文件;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3.安全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查。4.指导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市福彩中心 | 付志鹏 | 赵玉娜 |
2 |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 1.制定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文件;2.加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完善责任体系;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工作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4.安全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查;5.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 董凤军 | |
3 |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安全监督管理 | 1.制定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工作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工作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3.指导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社会组织和社工管理科 | ||
4 | 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 1.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文件;2.指导县区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督促县区加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完善责任体系;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工作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4.安全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查;5.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科 | 刘壮 | |
5 | 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 1.制定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文件;2.督促县区加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完善责任体系;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工作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4.安全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查;5.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社会事务科 | ||
6 | 婚姻登记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 1.制定婚姻登记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文件;2.督促县区加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完善责任体系;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工作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4.安全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查;5.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
7 | 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 1.制定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文件;2.督促县区加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完善责任体系;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工作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4.安全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查;5.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备注:各分管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各行业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各分管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参与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全面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