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3-22 09:13:13来源:鞍山市民政局作者:点击:

    2021年初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全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效能,促进了全市民政系统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年初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202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的思想,确定了局党组对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科室承办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个落实”,有力有序地推动全系统稳健高效开展依法行政。

    2.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日常工作中,市民政局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把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各项法律法规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同时,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我局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学习,深刻解读了新法的十大亮点,推动全市民政干部执法与时俱进。还结合民政工作,组织学习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开展“七五”普法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慈善事业、社会救助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完善内部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经过深入调研和认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等。

    二、做好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召开局长办公会、专家座谈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学习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鞍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鞍政办发〔2021〕20号,严格审核程序,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2.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营商局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清理工作,通过自查、意见反馈等形式,对涉及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进行认真梳理自查,拟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3.按时完成备案审查及法规制定工作。按照局内部机构职能要求,全局发文拟稿科室或局属单位经负责人签字后,由局办公室核稿、审核。涉及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一律经办公室审核,经局长办公会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签发,报送市司法局备案。按照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公文形式、时限报送季度发文目录及报告。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整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再次进行确认,整理更新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一步理清了全局执法工作基本情况,形成确认材料上报,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2.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推行“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中的重大作用,完善民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为民政系统执法工作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填写法治政府申报材料,及时报送至牵头单头和市司法局。

    3.完善省监督平台执法人员信息。根据市司法局要求,我局完善执法人员信息,规范编码,将更新后的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到省监督平台,包含1名调整工作岗位新通过考试人员,为新执法证的制作提供有力保障。

    4.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民政厅线索移交,立即对鞍山市文化产业协会进行调查,通过与法人进行约谈,确定违法事实,对该组织进行停止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依托鞍山民政网站,对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及权责清单、民政民生规范性文件、民政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民政部署、办事程序指南等进行信息公开。

    2.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为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坚持聘请民政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专家在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实际工作中,民政系统法治建设还存在基层民政法治建设滞后,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不断加强立法创制、行政执法、法治宣传、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