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时间:2022-01-17 13:29:48来源:鞍山市民政局作者:点击: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划出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养老机构必须遵照执行。此前,民政部召开发布会,发布了8项养老机构服务行业标准,与“规范”同步施行。

    “规范”提出,养老机构应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养老护理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应制定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并对检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应制定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污染织物应单独清洗、消毒、处置;老年人生活、活动区域应禁止吸烟。

    在安全风险评估方面,“规范”要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结合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

    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方面的风险。

    “规范”要求,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阶段性评估,并保存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应告知相关第三方。应根据评估结果划分风险等级。

    在服务防护方面,“规范”对包括防范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9类风险,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于2019年12月27日批准发布。为让养老机构做好充分准备,顺利过渡到强制性标准要求,该标准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近两年来,民政部围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所提的基本要求和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九防”要求,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业标准。

    2021年12月30日,民政部发布了涉及防跌倒的《养老机构预防老年人跌倒基本规范》、涉及防噎食的《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涉及污染织物清洗消毒处置的《养老机构洗涤服务规范》3个行业标准,以及《养老机构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礼仪规范》《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养老机构接待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等5项行业标准,共计8项行业标准,与“规范”一起于2022年1月1日同步实施。

    养老机构服务“九防”

    防噎食

    应为有噎食风险的老年人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食物,例如流质、软食。有噎食风险的老年人,进食时应在工作人员视线范围内,或由工作人员帮助其进食。

    防食品药品误食

    应定期检查,防止老年人误食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发现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带入不适合老年人食用的食品,应与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沟通后处理。提供服药管理服务的机构,应与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签订服药管理协议,准确核对发放药品,发生误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

    防跌倒

    老年人居室、厕所、走廊、楼梯、电梯、室内活动场所应保持地面干燥,无障碍物。应观察老年人服用药物后的反应,有跌倒风险的老年人起床、行走、如厕等应配备助行器具或由工作人员协助。地面保洁等清洁服务实施前及过程中应放置安全标志。

    防压疮

    应对有压疮风险的老年人进行检查:皮肤是否干燥、颜色有无改变、有无破损,尿布、衣被等是否干燥平整。预防压疮措施应包括:变换体位、清洁皮肤、器具保护、整理床铺并清除碎屑。应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

    防烫伤

    倾倒热水时应避开老年人。洗漱、沐浴前应调节好水温,盆浴时先放冷水再放热水。应避免老年人饮用、进食高温饮食。应避免老年人接触高温设施设备与物品,如开水炉、高温消毒餐具、加热后的器皿。使用取暖物时,应观察老年人的皮肤,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防他伤和自伤

    发现老年人有他伤和自伤风险时应进行干预疏导,并告知相关第三方。应专人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尖锐物品以及吸烟火种。发生他伤和自伤情况时,应及时制止并视情况报警、呼叫医疗急救,同时及时告知相关第三方。

    防走失

    有走失风险的老年人应重点观察、巡查,交接班核查。有走失风险的老年人外出应办理手续。

    防文娱活动意外

    应观察文娱活动中老年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地面防滑、墙壁边角和家具防护处理。

    防坠床

    应对有坠床风险的老年人重点观察与巡视。应帮助有坠床风险的老年人上下床。睡眠时应拉好床护栏。应检查床单元(养老机构老年人床位包含的设备和物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