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鞍山市文化产业协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时间:2021-10-13 14:40:49来源:组织科作者:点击:


    鞍山市文化产业协会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应当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拟对你会进行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鞍民罚决〔2021〕第001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