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10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30 09:52:42来源:养老科作者:点击:

    石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鞍山市养老服务工作在省民政厅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批示指示精神,着力完善了工作机制、优化了服务方式、夯实了服务基础、构建了服务模式、激活了服务市场。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为契机,努力把全市养老服务建设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在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成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市养老服务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养老服务基础数据 

    鞍山是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截至2020年底,全市户籍人口332.5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90.6万人,占比全市人口总数的27.26%。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2203人,占比老年人口的0.24%;独居老年人6963人,占比老年人口的0.8%;空巢(留守)老年人11.1万人,占比老年人口的12.1%;特困供养老年人10249人,占比老年人口的1.1%。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09家,养老综合床位25307张。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机制,努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2013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构筑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养老服务业的各项扶持政策。2021年,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织密养老服务网络、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拓宽融资渠道、培育新型业态、推进联合监管和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从2017年起,实施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和标准提升工作。几年来,出台相关养老服务政策性文件、管理类文件近100余份,有效促进了各项养老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扶持力度位于全省前列,有力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市政府成立了鞍山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财政、卫健、教育、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政策、整合资源,协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为养老服务工作建言献策,助推养老服务发展。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不断增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鞍山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二)深化拓展,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改革试点。从2005年起,我市就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市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家的特困供养老人和城镇低保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2015年将每人每月补贴的标准从200元提高到400元,对收住特困供养老人和城镇低保失能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贴养老机构400元。2019年,以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全面构建了“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确定了“一对接五融合”的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布局、功能互补、相互辐射等方式全面推进县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级服务站点的建设。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等19个管理和政策性文件。我市以革弊鼎新之势,改弦更张之法,在机遇中全面构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一是构建一个机制,即形成了完整性、多样性、持续性、实效性、经济性的“5+N”养老服务政策机制。二是创建了两个模式,即创制了春帮秋扶模式和“8890幸福驿站”模式,将服务送到了老年人身边。三是形成了三个互动,即形成了居家养老与机构互动、与社会组织互动、与企业互动,有效推进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经民政部、财政部验收,我市被评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优秀城市。目前,已建成的5个县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50社区级服务站点全面运营。截至2020年底,鞍山市城市社区已建成的具有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的养老服务设施338个,占城市社区的97.1%,农村具有日间照料和老年人活动的服务设施已达到了591个,占农村社区的71.2%。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三)落实政策,有效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全面实施“放管服”改革,降低养老服务市场门槛,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支持激活了我市的养老服务市场。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康复护理、娱乐服务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服务站点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给予税费减免;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等政策。在资金扶持方面,鞍山市设置了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床位运营、集中护理型床位、民办公助服务等补贴政策,全额承担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机构责任人的培训等政策。每年资金投入近2300万元,全市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超过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目前,鞍山市引入民间资金建成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142家,床位总数达到1.4万张,直接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有2700多人,参培率为90%,持证上岗率为90%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已成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培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从2015年至2019年,每年投入20万元,对机构从业人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2020年投入120万元,对机构负责人、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失能老年人子女、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社会人员、志愿者、义工、社工等9个层次的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建立了“四注一考两个一批”的培训机制,即注重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实操演练、注重服务技能掌握和注重服务管理,通过理论和实操考试来检验学习成果,造就一批懂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专业团队,培养一批有专业知识、懂专业技术、会专业管理的人才队伍。养老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建立了培训基地、配备了培训设施、聘请了授课教师。并根据养老服务管理、护理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制定培训计划、注重实操演练、强化技能掌握、提升职业道德。制定了《鞍山市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通知》,有效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截至2020年末,总计培训养老机构护理人员2458人,考试通过率达到88.1%。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培训机制,有效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建议采纳情况

    (一)出台更多的政策。为有效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2021年,以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场地保障、织密养老服务网络、加大资金扶持、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拓展补贴范围等政策,全面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2021年列入预算115万元,针对机构负责人、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失能老年人子女、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社会人员、志愿者、义工、社工等9个层次实施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现已完成了150人的培训工作。拟定到2022年,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等培训率达到100%。

    (三)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利用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入专业的运营团队开展运营,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娱、助医和上门等服务。打造2个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引入北京安达人和养老服务公司进驻鞍山,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