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低保提标工作,我局代拟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10个县(市)区、开发区和市财政局意见后,各部门反馈均无意见。4月25日开始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已有497次浏览,均无不同意见反馈。
鞍山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