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民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经省民政厅和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鞍山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区办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要求,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秉承为民爱民理念,加强和创新婚姻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享受便利的婚姻服务需求,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2021年5月1日起,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的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可由本市任一县(市)区及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的,可由本市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按照国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合理设置分区,优化功能布局, 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力争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

(二)强化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提前研判,按婚姻登记业务量配齐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市民政局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确保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婚姻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网络环境和硬件配置,配齐配全智能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实施婚姻登记预约制度,通过手机端下载登录“辽事通APP”、登录“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hy.mzt.ln.gov.cn/)或二维码等多种方式,确保方便市民预约办理。有序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核对,发现错误信息、遗漏信息及时修正、补录,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婚姻登记准确性。

(四)健全婚姻登记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我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数量。特别是“520”、七夕节等结婚登记高峰日,提前制定预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创新婚姻服务作为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落实,创新发展。要积极主动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尽快适应业务量增加的需要,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把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做出特色和实效。

(三)及时总结,提升服务。要总结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将定期对试点创新工作进行督导,全面提升全市婚姻服务质量和水平。